杭州讨债公司: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讨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
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条
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,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二条
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、成年子女、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。
代管有争议,没有前款规定的人,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,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杭州讨债公司: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沅陵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,沅水中游,东与桃源、安化为邻,南接溆浦、辰溪,西连古丈、泸溪,北与张家界交界,素有“湘西门户”、“南天锁钥”之称。总面积5852平方公里,是全省地域面积最大的县。全县辖23个乡镇,有汉、苗、土家、回、白等25个民族,人口65万。沅陵历史悠久。新石器时代,原始人就在这一带繁衍;夏、商、周时,少数民族在此生息,史称“南蛮”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,置沅陵为黔中郡郡治。汉高祖五年(公元前202年)置沅陵县,迄今两千多年。秦汉以后,沅陵历为州、路、府、道、省府、行署、专署治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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